政府标案咨询/投标政府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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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认为承揽政府机构的建设工作是非常激烈的竞争,其体制令承包商必须清楚理解并作好充足的准备,但没有经验的新竞标者很容易混淆,因为每个政府机构的规定都有很多细节及许多不同的要求。向政府机构竞标项目,最重要的一步是参与为了承揽所举办的招标竞价,想要承揽政府工作的承包商必须对有关竞标的程序和规定研究透彻。
1.该机构的承办人开始根据规定提出购买或雇佣的报告,机构必须公布招标的讯息,且至少须在投标者收到竞标信封前20天且不少于45天之前公布。
2.欲投标的业主必须仔细检查资格和条件,是否通过了招标的资格标准,投标申请提交前,必须仔细准备投标文件,有任何文件需要包含于招标,都要放入加密信封中。
3.投标信封会在规定的日期打开,在收到并打开信封后,所有文件和报价之凭证必须连同报价和企划报告一起提交委员会审议。
如果符合规定的投标候选人中无人合格,或是只有
4.个竞标者,或是没有投标人符合规定,将不得不取消竞标,并重新选择或视合宜情况透过其他方式采购。但在可做出选择的情况下,招标审查委员会必须做出审查成果及同意意见书,以在下个阶段中获得批准。
5.承办人将通知承包商签订契约,承揽工作,在契约生效后,承包商有责任按照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
这些全部就是标准招标程序,业主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即使只是犯了微小的失误,也可能影响委员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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